英里mile

🌌
我有些故事,
而你恰好想听

【西里斯×你】无题

•无魔法设定au

•摇滚乐队主唱西里斯×女学生你

•甜甜甜!是🍬🍬🍬🍬🍬

•ooc慎

•不是很了解摇滚乐,在摇滚乐这方面要是有说错请见谅

•文笔差()

•另外,千万千万不要学文中的西里斯飙车!!!!!



“A little chance encounter could be the one you've waited for.

一次小小的偶遇,可能就是你苦候良久的邂逅。”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——《爱乐之城》



又一次踏入破釜酒吧。


你知道,频繁出入酒吧,无疑,是不符合大家传统意义上乖乖女的标准的。


不过,去他妈的乖乖女。



你和朋友在吧台点了两杯火焰威士忌,点好后,你找了张桌子坐了下来,而朋友却开始和那位新来的调酒师攀谈起来。


朋友的手轻轻地附上了那位调酒师的手背,那位调酒师的脸居然红了,看到这,你不禁噗嗤地笑了出来,你可没这闲情雅致看朋友钓这纯情的小调酒师。



远处的舞台上,响起了摇滚乐声,你的位置正对着舞台。一眼望去,你看到乐队的那位主唱正弯着腰,卖力地弹奏着这首歌的尾声,最后一个音落下后,他站直了身子,潇洒地甩了甩他的长发,看向台下,对上了你的目光。


你想一眼万年可能就是这个感觉。


他长的很好看,不过最吸引你的,可能是他的眉眼,一瞬间,你似乎明白了,何为“眉连娟以增绕兮,目流睇而横波”,明白了为何古人,将水比作眼波横,将山比作眉峰聚。


他向你挑了挑右眉,微微一笑,随即便转过身,和身边的鼓手和贝斯手聊了几句后,继续开唱。


你环顾四周,看到朋友和那位纯情的小调酒师聊的正欢,于是,拿起酒坐到了离舞台最近的一张桌子上,撑着头,嘴角上扬,看着他们的演出。


他们唱着了一首最近新火起来的摇滚乐队的热门单曲,你很喜欢的一首歌,不过你觉得,这个小乐队,即使没有键盘手,唱的也绝不比原唱逊色。也许是对这首歌有他们独到的理解,他们唱的比原唱更有感染力。

也许,是注意到了你盯着他的炽热目光,唱完后,这位帅气的主唱蹲下了身子,问道:“你想,点歌嘛?”


你耸了耸肩,说道,“那,劳烦你唱一首《I will》?”


他又向你挑了挑眉,说,“有眼光”



后来的几个月里,你发现,他们每晚都会去破釜酒吧驻唱,你去酒吧的频率也就越来越勤,从每周两次增加到了只要没事就会去。


你才不是被那位帅气的主唱迷的神魂颠倒,你只是很欣赏,这个看上去很有才气的乐队。


随着你的频繁光顾,你知道了,弹电吉他的主唱叫“大脚板”,鼓手叫“尖头叉子”,而贝斯手叫“月亮脸”


你还知道了,这个乐队,叫掠夺者,虽然现在看上去一穷二白的,但过几年,他们相信,他们会是火遍全球的摇滚乐队。



“这么说,我很荣幸成为了未来会火遍全球的掠夺者的第一位粉丝咯?”他们在酒吧驻唱工作下班后,邀请你陪他们一起去吃点夜宵,你想都没想就同意了,在快餐店里,你听着一群追梦的少年,谈论他们的梦想。


“事实上,是第二位!”尖头叉子得意地说,“第一位是我的女朋友。”


“她可没承认是我们的粉丝吧。”大脚板向后伸了个懒腰,一只手顺势搭在了你座位的靠背上。


“她怎么没承认?”尖头叉子恼怒地说。


“就是没承认。”月亮脸笑着帮腔道。



伦敦凌晨的街道格外的冷清,在酒吧外告别后,你仍能听到尖头叉子醉醺醺地和月亮脸说,“第一个粉丝就是我女朋友。”


大脚板似乎和你顺路,跟在你的身后,一声不吭,踢着脚下的石子。


寂静黑暗的街道,独行的女子以及身后跟着的人,让你不禁联想到了夜晚挟持商旅的江洋大盗。


“嘿!”你突然转身,在大脚板面前打了个响指,神秘兮兮地说,“你知道你一声不吭地跟在我身后特别像什么嘛”


看着大脚板疑惑的表情,你得意地说,“抢劫犯”


你满意地欣赏着他错愕的表情,转过身准备继续走,却没想到大脚板居然入了戏,顺着你的话,一把拉住你的手,把你带进怀里,锁住喉,在你耳边问道,“哈,你怎么知道我是抢劫犯的?”


“嘿,大脚板,你放开我!”你大声地抗议,极力地挣扎,不过被大脚板以武力制服了,你在他怀里没好气地问道,“难不成你想劫色”


大脚板一听就笑了,放开你后,眯起眼睛认真地说,“依我看,就算劫色,也是你劫我的色。”


“哈?你脸皮好厚啊?阿嚏”一阵凉风吹过来,出来时你没想到你会凌晨归家,更没想到晚上会这么冷。


大脚板的外套随意地挂在肩上,他看上去一点也不冷。


“嘿,大脚板,我好冷啊,你衣服能借我穿一下吗”


他撇了你一眼,拖声拖气道,“不能”


“为什么?”


“我也冷了”他说完,边装模作样地开始穿衣服,虽然你看到他头上还有汗珠。


你白了他一眼,只好自己搓手取暖。


大脚板看着你,一边自己取暖,一边偷偷地艳羡地看着他的外套,嘴角不住的上扬。


他没见过这么有趣可爱的女孩,他忍不住想逗逗你,欺负欺负你。


“大脚板,我都看到你出汗了”没走几步,你不满地说道,一边拉住了他的袖口。


“要不你求我一下?”他摸了摸你的头。


你好像用尽了毕生的勇气,终于下定决心道,“好吧,我求你,我真的有点冷。”


他终于肯把他的外套借给你,嘴上还假装十分感动地说,“哎,我可真是一个善良的抢劫犯。”


他把你送到你家楼下后,你才发现他和你根本不顺路,他单手插在口袋里,外套松松垮垮地搭在左肩上,他举起了右手,冲你挥了挥手,只留给你一个背影。


“嘿,原来你和我不顺路啊”你冲着他的背影喊到。


“确实”他耸了耸肩,转过身,把两只手都插在了口袋里,往后退着步,“抢劫犯就来你这踩个点。”


说完,还伸出两根手指,指了指自己的眼睛又指了指你,用唇语说道,“我盯上你了!”


“那好吧,那我今晚就不睡了,待你来抢劫时和你决一死战!”


“谁说是今晚呢,抢劫犯的心思是你能猜透的?回见,ouch”大脚板摸了摸他的脑袋,转身一看,发现自己撞到了路灯


而你,在楼下笑得好不开心,弯下了腰,一直笑到了肚子疼。



最近学校里的事情有些多,一篇论文有点赶,你连着好几天没去酒吧了,不过你也忙忘了一些事情,比如说,你答应了大脚板会去酒吧听掠夺者写的一首新歌。



“你错过了我们的新歌首演。”尖头叉子喝了口手中的啤酒,摇了摇头,以一种类似怜悯的表情看着你,“黑眼圈小姐,你简直错过了一个亿”


“抱歉啦,学校里事情真的不少,这几天熬夜写论文要写到一两点”


“害,没事,以后还有机会不是嘛”月亮脸总是最温柔且宽容的一个,在他的开导下,这件事很快就翻篇了,除了大脚板。


他也不喝酒,左手撑着脑袋,右手一下、一下地在杯子上敲击着,有些沉默,一言不发地听着你们讲话。


他情绪似乎很差,你们说话时,他就一个人吃着桌前的这盆薯条,等薯条吃完了,他打开了烟盒,开始抽烟,当他准备抽第四根时,你按住了他的手,他瞟了你一眼,看到你死死地盯着他,你们对视着僵持了一会,他还是败下阵来,把烟放回了盒子里。



“走了。”他起身时的动静很大,吓了月亮脸和尖头叉子一跳,他拎起了椅背上的皮夹克,头也不回地往外走。


你匆匆忙忙地跟上了他的步伐,“大脚板,大脚板,你走慢一点!”


他像是没听到一样,反而加快了步伐。


你跟着他的步伐,最后来到了一辆摩托车边,“哇!你新买的?真酷啊!”


他还是没睬你,只是递给你了一个头盔,冷淡地说,“带好”


你乖巧地带上了头盔,坐到了车上,你庆幸自己今天穿的是牛仔裤而不是小裙子。


他慢条斯理地带上了头盔,骑上了摩托,也不先打声招呼,就直接开了,你连忙抱住了身前人的腰。


他的脸上扬起了一抹弧度。



他把车停在你家楼下,结果你还是坐在他的车上,不肯下去,他连说了三遍,“你到了,快回家去”,也没得到你的回应。


在他不耐烦地准备下达第四遍“逐客令”时,你抱住了他的腰,开口道,“大脚板,对不起,我错了。”


他身子一僵,听你继续说道,“我知道,食言是我不好,我不该食言的,但是我最近真的很忙,你原谅原谅我吧。”


不等你反应过来,西里斯已经重新发动了摩托,你惊呼道,“大脚板,我要回家!你要带我去哪儿?”


他的声音恢复了平时的不羁与随意,他吹了声口哨,愉悦道,“来不及了。”


他不断加大马力,寂静的街道只能听到摩托车引擎的振动和排气的轰鸣,引得你惊叫连连,他坐在前面,笑得好不开心。


“这是男人的浪漫!”大脚板在前面高兴地喊到。


他带着你不知闹了多久,他开到了伦敦的郊外——一片种满了玫瑰的土地。


大脚板把车停在了玫瑰花田边的一棵树下,冲着花田出了声口哨,手里也没闲着,为自己点了根烟,转身问你,“怎么样,还不错吧?”


你点了点头。


“其实那首歌,你想听的话,我随时可以唱给你听。”大脚板呼出了一个漂亮的烟圈,他忽然看着你,向你说道,“只是,我很想你”


“我很想你!”


月光照在他的脸上,他平日里英俊的脸庞也多了一丝柔美,就连那雕刻的下颌线,也变得温柔了许多。


四目相对,他朝你一步一步慢慢靠近。



你感受过凌晨四点的伦敦吗?


大概就是,眼眸中倒映着蓝紫色的天,脸上拂过温柔的凉风,鼻翼间萦绕着玫瑰与恋人的气息,以及唇齿间温润,潮湿而又新奇的触感…



喘息间,他说,“叫我的名字,快”


你被他搂在怀里,轻声地呢喃道,“大脚板”


“不,叫我西里斯”


他右手扣着你的脑勺,左手吸了口烟,不等他把烟圈吐出来,你踮起脚,碰住他的脸,再一次吻了他。


西里斯明显一怔,把手中的烟扔到了地上,在你想要逃离时,他的右手把你的头往自己身上一带,加深了这第二个吻。


他说,“来了,就别想逃了,你知道,我说的不仅仅是接吻”


~~~~~~~~~~~~~~正文完~~~~~~~~~~~~~~


有些话要说:


其实原来的设定大概是女主是键盘手,本来是想继续写下去的,大概就是一起搞乐队,一起追梦的故事,但写到这里,突然就没有写下去的欲望了,感觉故事就停留在这,留下无数的遐想也好美,就很有,半截的诗的那种美感(?)

说了这么多,其实,就是想来征求一下意见,要不要把这个故事再写下去(?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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